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王威力、邱丁贤、李莉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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