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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78,196,620.6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61,816,390.86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9,601,215.4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5,960,121.5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0,121,221.55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及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159,834,965股(总股本163,533,818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3,698,853股)为基数[注],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共计派发71,925,734.25元;每10股送红股0.5股,共计送红股7,991,748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注:因公司处于实施股份回购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可能产生相应变化,具体以届时公司披露的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分配方案公布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发放比例不变,总数根据具体股本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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