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4,101,531.04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计提减值金额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3,506,478.01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44,077.2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7,493.63 |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1,639,894.41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27,608,009.05 |
存货跌价损失 | 20,455,615.23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7,152,393.82 |
合计 | 24,101,531.04 |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上计提的资产减值金额损失以正数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
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按照相应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合计71,674.23元,其中:应收账款71,674.23元,此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主要原因是:经营实体已告解散。核销的坏账经公司审慎判断,通过协商等多种渠道催收,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为客观、公允、谨慎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对其进行核销。核销后,公司对核销的应收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并继续催收款项。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4,101,531.04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3,506,478.01元,资产减值损失27,608,009.05元,影响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
24,101,531.04元。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以及资产减值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合计71,674.23元,公司在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870.34元,2023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9,803.89元,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产生的影响为69,803.89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