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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91,225,011.0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3,385,911.02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分配利润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金属制品业属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相应的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技术及质量测试等程序周期较长,营运资金需求也将较快增长,公司预计2024年将有较大的资本开支,将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为保障上述项目的开展,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充分利用未分配利润,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回报规划,即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九节投资者保护”之“一、股利分配政策”。

2、同时,公司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等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三、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平衡和对投资者长远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切实地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认真审阅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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