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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永达股份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证券投资损益情况

2021年6月,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工”)在科创板上市,基于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公司参与了铁建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取得铁建重工95.86万股股份。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已全部处置上述股份,2023年1月1日账面余额为2,243,983.15元,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为0元,报告期损益为112,234.81元。

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流程、风险控制、资金管控等措施,规范公司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风险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公司以自有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同时,公司持续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规避风险。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董事会的说明与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理财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获取投资收益的一种资产管理优化行为,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2023年,公司的证券投资理财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没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的情形,上述产品整体未发生亏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了短期财务收益。2024年,公司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通过低风险理财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提高短期财务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内控制度,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永达股份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皓月 张贵阳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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