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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洪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洪波)

作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洪波,出生于1960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6月至今,历任湘潭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8年1月至今,兼任湖南艾克机器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兼任湘潭艾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7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1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0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0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为3次,本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为0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1.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期间本人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 日期届次审议议案事项
12023-2-23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2023-4-30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审阅财务报告的议案》
32023-7-28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审阅财务报告的议案》
42023-9-25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对公司2023年1-6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仔细地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程序,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现金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指导内控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等方面进行交流,并进行深入有效探讨,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加强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解答股东问题,广泛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互动,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52023-10-31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审阅财务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前往公司现场履职,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等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日常经营情况,查阅有关经营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前往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对生产基地自动化改造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提出公司需把好项目进度,保质保量且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于2023年4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阅财务报告的议案》,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阅财务报告的议案》,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报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仔细审阅,本人认为以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相应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监管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履职能力,有利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基于当下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等综合确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合理,能够调动相关人员积极创造价值,更加勤勉尽责,此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未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波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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