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授信的延续性,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5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授信银行 | 计划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计划申请综合 授信品种 | 综合授信担保措施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支行 | 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期限12个月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品种 | 信用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期限12个月 | 信用 |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期限12个月 | 信用 |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 | 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期限12个月 | 信用 |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 | 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期限12个月 | 信用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合同等),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止。实际授信情况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使用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