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监察督促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3月1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2 | 2023年4月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10.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3 | 2023年5月1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4 | 2023年8月1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购买电站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 2023年8月1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豁免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2.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 |||
4.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6 | 2023年8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7 | 2023年10月1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
4.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8 | 2023年10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9 | 2023年11月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10 | 2023年12月2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年度全体监事均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
二、监事会职责履行情况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2023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准确、全面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2023年财务状况、财务制度、财务运作规范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目前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6、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公司2021年11月上市以来,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我们将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勤勉严谨,维护好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