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简要原因说明: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228,572,655.7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587,892.92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期资金发展需求,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讨论与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