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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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380号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霍普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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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霍普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霍普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霍普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霍普股份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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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文)核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霍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5,850,792.45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83,610.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77,597.5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0,6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51,777,597.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14,312,000.00 |
减:发行费用 | 51,934,402.46 |
募集资金净额 | 462,377,597.54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33,118,333.39 |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52,243,610.23 |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67,000,653.44 |
减: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31,669,847.26 |
减:2023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63,969.82 |
减:2023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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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2,596,692.15 |
加:2022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5,347,486.30 |
加:2023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3,554,083.4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7,979,445.2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7,979,445.28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47,979,445.28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0.00元,证券账户余额0.0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1年8月3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3年5月3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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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相关的义务,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本期余额 | 存储形式 | 期限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98840078801400003376 | 11,169,648.20 | 活期 | |
98840076801200001272 | 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2021.9.18起自动滚存 | |
98840078801900003378 | 21,280,903.96 | 活期 | ||
98840076801700001274 | 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2021.9.18起自动滚存 | |
小 计 | 32,450,552.16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 | 121907566710888 | 419,205.58 | 活期 | |
121907566710588 | 7,108,614.07 | 活期 | ||
121907566710606 | 6,830,432.89 | 活期 | ||
小 计 | 14,358,252.54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70010122003101724 | 1,157,862.26 | 活期 | |
小 计 | 1,157,862.26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寿路支行 | 8110201013401650484 | 12,778.32 | 活期 | |
小 计 | 12,778.32 | |||
合 计 | 47,979,445.28 |
注: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下的七天通知存款账户(账号:98840076801200001272、98840076801700001274)分别系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账号:98840078801400003376、98840078801900003378)的子账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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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7月31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元。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6.4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账户全部余额1,863,969.82元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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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7,721,197.54元,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收购协议约定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169,648.20元。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审议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共计1,084,575.35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受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但在此期间员工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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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支出无法缩减,从而导致部分以人力资源投入为主的募投项目的实际支出超出预算范围。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时,根据实际业务运营需要,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1、募集资金投入额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入额 | 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 |
1 | 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 | 12,929.74 | 12,929.74 | 15,929.74 | 15,929.74 |
2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 19,979.96 | 19,979.96 | 19,979.96 | 14,979.96 |
3 | 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2,297.36 | 2,297.36 | 3,297.36 | 3,297.36 |
4 | 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2,452.06 | 2,452.06 | 3,452.06 | 3,452.06 |
2、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实施主体 | 调整后实施主体 |
1 | 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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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3年7月 | 2024年7月 |
2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 2023年7月 | 2024年7月 |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237.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66.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403.2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2,024.30 | 2,024.30 | 127.03 | 1,854.79 | 91.63% | 2023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 | 否 | 12,929.74 | 15,929.74 | 1,189.96 | 12,974.15 | 81.45%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19,979.96 | 14,979.96 | 46.24 | 2,755.24 | 18.39%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297.36 | 3,297.36 | 519.27 | 2,603.77 | 78.97%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企业信息化建设 | 否 | 1,782.22 | 1,782.22 | 285.45 | 1,142.61 | 64.11%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452.06 | 3,452.06 | 999.03 | 3,336.68 | 96.66%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1,465.64 | 41,465.64 | 3,166.98 | 24,667.24 |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 | 否 | 4,772.12 | 4,772.12 | 0.00 | 3,736.00 | 78.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772.12 | 4,772.12 | 0.00 | 3,736.00 | ||||||
合计 | 46,237.76 | 46,237.76 | 3,166.98 | 28,403.2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9,979.96万元,其中17,158.00万元用于购置办公楼,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7月。 考虑到政策调控和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公司决策较为谨慎,尚未匹配到合适的房源。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在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由19,979.96万元调减为14,979.96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投入解决。此外,公司结合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 |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为更好地把握建筑行业信息化发展趋势,从战略和业务层面提升公司数字化水平,提高“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与其它募投项目的协同性,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7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公司超募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7,721,197.54元,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收购协议约定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169,648.20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 不适用。 |
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7月31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6.4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账户全部余额1,863,969.82元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募投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加强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审议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 |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共计1,084,575.35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重大违规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