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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长期战略落地见效、公司治理再上台阶。现将董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继续承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房屋新开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额均出现同比下滑,分别下降

9.3%、20.4%、6.5%。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上游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出现产能过剩、需求萎缩、竞争加剧等诸多不利因素,公司面临的经营压力日趋加大。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上下紧密围绕“稳住基本盘、激发新动能”的工作方针,抢抓“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机遇,通过实施“建筑设计+建筑绿能”双轮驱动战略,公司成功实现营业收入恢复性增长,并显著收窄亏损,标志着公司向“社区碳中和先行者”转型迈出坚实步伐。

分业务板块来看:(1)建筑设计板块,公司多措并举努力稳住发展基本盘,一是坚持提升大客户粘性,保障大客户订单执行;二是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与公司业务融合发展,努力实现降本增效提质;三是着力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保障年度回款任务如期完成。(2)建筑绿能板块,公司有序推进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及转让工作,通过产业链延伸孵化新业务的方式不断凝聚发展新动能。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6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4.46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收窄41.10%。

二、2023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汇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4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数会议议案事项
12023年3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22023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4、《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19、《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3年6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2023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3年10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3年10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项议案,3次会议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具体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数会议议案事项
12023年5月19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15、《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2023年9月13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2023年10月24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所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认真履行了指导、监督和核查等相关的工作职责,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各委员充分行使各自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审议通过了包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监高薪酬执行情况等多项议案,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了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

(四)2023年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陈阳先生、陈人先生、马静先生在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 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

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 持续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四) 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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