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霍普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决策作出的程序、依法运作执行的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6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4.46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收窄41.10%。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情况及公司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

在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董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在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监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绩效考核情况、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等因素综合评定,包括个人岗位薪酬+个人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经营绩效薪酬。

上述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692.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到期后的本

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按时完成了各项的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其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将督促交易对方按照《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相关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和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