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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3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应有的资质,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

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签字页)

马 静

陈 阳

赵 恺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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