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霍普股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44,567.6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85,288,477.47元、资本公积526,494,568.6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100,294,427.05元、资本公积526,494,568.6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出现亏损,综合考虑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相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