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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内容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2月13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3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4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类型、额度及投资期限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

2023年8月2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议案》。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10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运作及经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职权并履行义务,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及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5、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6、对公司审计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各项经营指标。

7、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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