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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瞿红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375,387,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255,431.61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0.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裕兴转债(债券代码:123144)自2022年10月17日起至2028年4月10日为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可能发生变化。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止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4,588,200股)。具体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事前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2023年度,公司与依索合成发生的货物销售及代收电费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4年度,公司拟与依索合成发生的货物销售、代收电费服务及租用仓库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将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闲置自有资金的额度范围内,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九、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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