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每10股拟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330,795.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030,489.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589,844,333.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503,048.9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8,322,836.25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3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拟分配现金红利合计4,816.00万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5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9,632.00万股变更为13,484.80万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2022、2023年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7.30%,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