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由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较为充沛,为了提高资金收益率,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投资于金融机构推出的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公司目前已购买的但尚未到期的2.05亿元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金融机构推出的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公司计划本次投资的产品选择风险范围为:风险等级为R3及R3以上产品不超过总投资额度的60%;其中,R3以上产品不超过总投资额度的20%。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和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金融机构推出的流动性较好、总体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