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6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2022年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0,762,200股,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原条款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85,740,237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74,978,037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8,485,740,23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485,740,237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8,474,978,03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474,978,037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第一百三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等所有相关手续。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