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2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 ||
首席合伙人 | 詹从才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49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348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187人 | ||
2023年度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43,648.59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4,483.25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4,298.63万元 | ||
2023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3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886.61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零售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 3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 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 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谭鹏 | 2014年4月 | 2023年10月 | 2011年7月 | 2020年7月 | 签署IPO公司1家,挂牌公司1家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瞿翊仰 | 2018年5月 | 2023年12月 | 2015年7月 | 2023年12月 | 签署挂牌公司1家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薛婉如 | 2000年12月 | 2010年9月 | 1999年7月 | 2020年7月 | 复核上市公司12家,IPO公司2家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苏亚金诚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苏亚金诚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综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