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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小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罗小华)本人作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罗小华,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中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客商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华丰百利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德晟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市众贷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汇畅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畅通华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邻居屋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沁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客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前海亿利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汇铜兴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共列席公司股东大会3次,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2023年度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独立意见类型
2023年2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

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共召集召开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两次,主要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等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培训更加明确了自身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共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主要是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的工作总结情况。报告期内,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等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培训更加明确了自身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于2023年12月12日起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一次,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缺席(次)
110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五)对公司现场考察及办公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内部控制、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主动获取作出独立判断和发表独立意见所需资料。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相关报道,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3、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在科学决策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本人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本人将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罗小华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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