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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号),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57.8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项 目序号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A540,638.3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92,475.85
利息收入净额B212,907.29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95,982.80
利息收入净额C212,790.16
终止募投项目资金归还C32,383.55
应结余募集资金C=A-B1+B2-C1+C2+C3380,26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项 目序号金额(万元)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D380,260.74
差异F=C-D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丽水恒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恒禾”)和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兴环境”)共有1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元)备 注
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1202026229900177787209,162,587.33
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120202302990001616248,608.21
本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679018800105556989,481,339.85
本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3301040160018610694516,774,438.47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元)备 注
本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201000292000192772,763,922.78
本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1010122002318758376,383.20
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19010301040021826909,812.86
本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2010002920501421,523,368,746.86
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教路支行57190742261080843,771.03
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370180391123790,931.55
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8110801012202292280623,254,268.73
恒明电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19-01030104002204840,640,959.62
恒明电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10101220025871764,644,764.37
恒明电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1010122002810001
杭开绿兴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10101220026380908,886,858.35
丽水恒禾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101012200279001311,460,041.70
合 计3,802,607,434.91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签约人签约人产品名称账户余额 (万元)截至期末是否到期
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协定存款20,916.26
本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协定存款51,677.44
本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协定存款77,276.39
本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科技城支行协定存款152,336.87
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协定存款62,325.43
恒明电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协定存款4,064.10
合计368,596.49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10.31%。上述超募资金50,000万元已于2023年9月14日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89,997.8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使用不超过46,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38,4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600万元)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于续建前述拍卖所得的在建工业厂房。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公司提供借款,具体用途为:(1)恒明电子公司以人民币28,862,230.89元用于收购杭州杭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开环境公司)持有的绿兴环境公司100%的股权;(2)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137,769.11元用于绿兴环境公司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151号的厂房的续建,以扩大公司逆变器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净额合计9,085.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转出超募资金至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已回购公司股份269,37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482,718.63元。

2、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山海路10号调整为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康中路158号D楼;同时,“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恒明电子公司;公司综合考虑厂房建设准备、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等建设周期,将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至2025年8月23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恒明电子将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中的约3.32万平方米对外出租,占本项目建筑工程面积约

30.29%,其余部分仍将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3、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后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杭开科技公司100%的股权并终止“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并以自有资金替换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23,835,491.35元,该等替换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2,101,568.92元投资于丽水恒禾公司实施的“储能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禾迈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禾迈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禾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禾迈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禾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40,638.3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982.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5,110.16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8,458.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3.89%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25,756.2216,670.27未做分期承诺5,415.0512,724.02-3,946.2576.332023年8月10日26600.69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8,877.108,877.10-----8,877.10--2025年8月23日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7,159.07--1,332.072,383.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23,085.959,085.9523,085.9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90,000.0050,000.0089,997.83-2.1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62,400.0062,400.003,676.1933,793.76-28,606.2454.16[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绿兴环境收购及续建项目5,500.005,500.004,619.404,619.40-880.6083.9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储能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7,210.161,854.131,854.13-5,356.0325.722025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回购股份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233,692.39233,743.4895,983.80188,458.65-47,668.3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本报告三(八)2之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五)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六)之说明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报告一(二)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八)之说明

[注]“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原计划使用不超过38,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7,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竞拍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由于最终竞拍价格为37,646.57万元,故最终使用超募资金30,117.57万元以及自有资金7,529.00万元用于支付拍卖款;另公司原计划使用不超过24,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续建竞拍取得的在建工业厂房,由于竞拍取得的在建工业厂房已基本建成,且内部结构已经成型且无法更改,大部分可用于满足公司的生产扩建需求,故续建投入大幅减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储能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7,210.167,210.161,854.131,854.1325.722025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62,400.0062,400.003,676.1933,793.7654.1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绿兴环境收购及 续建项目5,500.005,500.004,619.404,619.4083.9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75,110.1675,110.1610,149.7240,267.2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详见本报告三(六)及四之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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