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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1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1136号长荣桂冠酒店3F上海+台北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欧阳宇飞及其一致行动人史清、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晓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515裕太微2024/5/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二)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并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6时前送至公司。

(6)特别提示: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联系电话:021-50561032*8011邮箱:ytwdz@motor-comm.com联系人:穆远梦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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