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