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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卧龙电驱”)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04月2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04月1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建良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2023年年度报告》和《卧龙电驱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中肯,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无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报告期内运营情况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董事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有效,决策合理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估,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健全的、执行是有效的。本监事会审阅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中肯,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无重大缺陷。

4、公司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提取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拟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14,699,126股为基准,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账号:B883864258)中持5,668,5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96,354,593.9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建立了一系列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筹划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子公司筹划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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