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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851,084.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949,467.6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121,885,794.15元。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根据全球经济形势发展,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1,240,12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5,668,500股后的基数为1,305,571,6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557,162.60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4.6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5,668,5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电机与驱动控制行业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影响较大,而世界经济发展仍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近年来进入的新能源相关领域高速发展,需要资金予以支撑。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电机驱动产业发展为中心,做好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转型业务能力建设,加速从“以电机本体生产制造为主”向“电机动力系统解决方案”、“电机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方案”转型、持续推进“产品数字化、工厂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建设,加速双碳3060及新能源行业的布局,实现现代电机制造业升级。公司明确提出稳定发展电机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产业,全力发展系统解决方案业务。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67亿元,同比增长3.7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30亿元,同比下降33.73%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在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公司十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业绩增长的同时,公司每年均通过现金分红实现对股东投资的回报。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巩固行业龙头地位,保证公司正常项

目的投入进展,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运营资金及用于债务偿还,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公司优化债务结构,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编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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