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新发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科新发展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战略发展及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本人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特别说明:本人于2023年11月09日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基本情况
陈刚,男,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投资总监、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悦享环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长洲岛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德马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悦享文化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怡合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埔国际慢岛开发(广州)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百宏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兼任励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江楚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晨之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宏升教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巴东县兴盛贸易有限公司监事、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独立董事与会情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于2023年11月09日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2023年度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1次;参加了董事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8项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本人对公司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 陈刚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1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1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否 |
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本人对所讨论的事项提供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促使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迅速而审慎的决策,并在保障董事会以公司最佳利益为目标行事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现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提名、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 陈刚 |
应参加审计委员会次数 | 1 |
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次数 | 1 |
应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 | 1 |
现场出席提名委员会次数 | 1 |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认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依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事务提供独立的审核和合理的建议,协助董事会提升财务汇报质量、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
要意见和建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召开了多次审计沟通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开展情况,期间多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的开展达成了一致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保持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此外,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和主要股东和高管的访谈、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对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内,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外,还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通过现场实地调研、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保持联系,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本人自2023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未审议过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本人也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的监管规定,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合理。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11月9日,因换届选举,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黄海平先生为财务总监。本人认为公司此次对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拟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后续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自2023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未审议过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1月9日,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此次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其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自2023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未审议过该事项。
五、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在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及出具2023年年报期间,在和上交所及山西证监局多次线上线下会议沟通的基础上,与公司管理层
及董事会成员、中介机构多次讨论,协助公司最终对业绩预告作出了合理的更正。2024年度,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引入战略资源,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独立董事:陈刚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