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涉案的金额:本次公告进展的案件累计涉案金额约人民币20,856,356.61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的相关司法程序尚未执行完毕,公司暂时无法全面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以往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处理,本次诉讼结果对当期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2023-021)》,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2023-047)》。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现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最近十二个月内前次已披露的公司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案件基本情况
序号 | 案件编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1 | 珠仲裁字(2022)第137号 (2022)粤0491民初5912号 (2023)粤04民终3569号 |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829,536.61 | 公司胜诉,二审判决已生效 |
2 | (2021)濮仲经裁字第124号 |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 | 濮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 | 买卖合同纠纷 | 19,000,000.00 | 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后十日内支 |
序号
序号 | 案件编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2023)豫09民特18号 | 司 | 法局 | 付公司款项10,053,414元及利息,剩余费用及款项在取得新证据后再行主张。后为加快款项收回,公司向濮阳中院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审理后认为仲裁裁决有效,无需撤销仲裁裁决。公司将依据仲裁裁决书提供新的证据追回所有款项。 | |||
3 | (2021)冀0204诉前调3042号 (2022)冀0204民初1387号 (2023)冀0204行初48号 (2023)冀02行终658号 |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市古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解除行政协议纠纷 | 1,026,820.00 | 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二审已开庭,待判决。 |
二、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的相关司法程序尚未执行完毕,公司暂时无法全面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以往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处理,本次诉讼结果对当期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