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张强( 注:张强于2024年4月17日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但其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相关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张强目前仍正常履行法定职责)、刘学、杨国杰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强、刘学、杨国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