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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 2024-018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334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45.08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4,276.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468.4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66号《验资报告》。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1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25,398.2325,398.23
2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13,413.0713,413.07
3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4,677.204,677.20
4补充流动资金12,289.4410,979.93
合计55,777.9454,468.43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情况

因原生产线供应商被收购后战略调整不再对外出售电池生产线,公司将生产线由外购调整为自制,产能规模相应增加,同时调整生产大楼规模,因此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调整后的“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调整后
项目名称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
总投资额25,398.2344,313.41
拟投入募集资金25,398.2325,398.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4)。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其收益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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