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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第一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保持公司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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