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460.3447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可以通过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20.3047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可以通过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460.3447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120.3047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部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