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炜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保理等;授信期限为2年以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该事项涉及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宋军、刘广、叶瑛、张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