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9证券简称:三维天地
公告编号:2024-015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8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30.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5,918,000.00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8,583,257.35元(不含增值税,此前公司已支付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款人民币943,396.23元),向公司实际缴入股款人民币537,334,742.65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49,526,653.58元、审计验资费不含税金额为11,295,283.02元、律师费不含税金额为4,811,320.75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不含税金额为4,745,119.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539,622.7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70号)。全部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7,660,630.01 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元,支付募投资金手续费1,724.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剩余金额(含利息)198,383,129.62元,其中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含2023年度收到的上年度经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后用自有资金弥补的7,699,153.00元。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期初募集资金净额 | 335,141,326.07 |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177,660,630.0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5,402,433.56 |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98,383,129.62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2年1月24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菜户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元) | 存放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菜户营支行 | 91270078801000001612 | 52,021,300.42 | 活期账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43642110702 | 56,954,524.72 | 活期账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 | 340271995400 | 66,672,932.58 | 活期账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43642110503 | 22,734,371.90 | 活期账户 |
合计 | 198,383,129.62 |
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余198,383,129.6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该余额包括利息11,985,581.35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房产变更为购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产及租赁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房产;将“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房产变更为购置西安市房产及租赁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房产。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变更的核查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同意公司增加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为募投项目“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募投项目“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升级项目”与“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变更的核查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7,683,799.17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650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发行费用 |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 置换金额 |
保荐、承销费用 | 49,526,653.58 | 943,396.23 | 943,396.23 |
审计验资费 | 11,295,283.02 | 4,495,282.99 | 4,495,282.99 |
律师费 | 4,811,320.75 | 1,981,132.07 | 1,981,132.07 |
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 | 4,745,119.95 | 263,987.88 | 263,987.88 |
合计 | 70,378,377.30 | 7,683,799.17 | 7,683,799.17 |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3年8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4,0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6%,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3年9月29日)后实施本次补流。
(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五、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1,553.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216.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913.9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7,922.49 | 17,922.49 | 6,164.53 | 13,629.57 | 76.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升级项目 | 否 | 17,225.25 | 17,225.25 | 8,345.23 | 12,028.78 | 69.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0,318.33 | 10,318.33 | 1,885.20 | 3,915.49 | 37.9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565.52 | 4,565.52 | 1,371.10 | 2,440.10 | 53.4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0,031.59 | 50,031.59 | 17,766.06 | 32,013.94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 1,522.37 | 622.37 | 0.00 | 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0.00 | 900.00 | 450.00 | 90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522.37 | 1,522.37 | 450.00 | 90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51,553.96 | 51,553.96 | 18,216.06 | 32,913.9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经公司2022年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用超募资金4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2023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用超募资金4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超募资金尚余622.37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公司202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增加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为募投项目“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募投项目“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升级项目”与“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经公司202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房产变更为购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产及租赁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房产;公司“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房产变更为购置西安市房产及租赁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房产。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7,683,799.17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公司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3日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偿还。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