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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水务: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及工作要求,2023年度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或建议,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江启发先生、潘杰先生和JamesGerardBeeson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江启发先生和潘杰先生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江启发先生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注册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

2023年8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独立董事江启发先生、独立董事潘杰先生、非独立董事晋琰女士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江启发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在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要求,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题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2023年3月4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6、《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0月22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其他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未发现除审计必要费用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情况,未发现其他影响公司审计业务独立性的情况。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3、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审计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提出了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进行了督导,并与公司经营层、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讨论,着力提高审计效率,优化审计流程,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良好沟通,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并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等关键事项,并对以上各项议案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形,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与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各项工作,并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和丰富公司的治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业务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

(五)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持续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的合规性,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完成内控审计工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特此报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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