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准予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在董事会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45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4、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聘请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编制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邬贵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