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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履职尽责、勤勉敬业的态度,切实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成立时间:1981年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6、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7、事务所情况: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目前服务超过300家上市公司,数万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依托深厚的专业知识、多年的经验积累以及丰富的国内外资源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咨询、评估与估值、工程管理等全方位高质量服务,是中国最早且最具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49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审计收费总额

3.02亿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2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应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与公司沟通的2023年年报工作计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实施了必要的控制测试及实质性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服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工作要求、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3年4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2022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及时、准确、专业地完成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2月对公司2023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2024年1月8日正式进场审计。2023年11月22日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服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独立性、审计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一步召开了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整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切实、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能力和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在2023年度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应有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保持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展现了其专业能力,勤勉尽责、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过程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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