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因履职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结合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外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组成,月度发放工资为基本工资及月度绩效工资,年终根据所辖部门KPI完成情况、年度业绩目标达成情况,结合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贡献发放年终奖。
四、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小伟回避表决,其他8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董事、监事薪酬
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4、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