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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69.01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6.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60元,共计募集资金62,666.6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5,753.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913.2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325.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587.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64号)。

2、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5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33.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433号)。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418.86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超额募集资金,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1年6月25日和2021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1年6月25日和2021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在授权期限内和授权额度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用于现金管理的本金及产生的收益已全部按期收回。

2021年7月8日和2021年7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新设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

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截至目前,公司从超募资金账户中已划转3,000万元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建设。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2022年6月,公司已提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至超募资金账户。

2022年6月10日和2022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2022年6月10日和2022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3年6月9日和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3年11月23日和2023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其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截至2024年4月15日,尚有剩余超募资金余额1,369.01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未明确用途。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369.01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3.14%,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369.01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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