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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监事会工作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恪尽

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于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2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4-022)。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23)。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4-024)。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股东要求及意愿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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