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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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501号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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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丽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乐科源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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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51号《关于同意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7.02 元,募集资金总额629,340,000.00元,扣除含税保荐承销费51,460,032.00元后(保荐及承销费用合计为不含税50,847,200.00元,前期已支付不含税2,300,000.00元)的募集资金为 577,879,968.00元,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19,846,423.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558,646,376.06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7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7,347,659.44元。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 577,978,155.77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70,202,015.10 |
支付发行费用 | 12,358,939.99 |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 6,874,651.95 |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69,574,8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00.00 |
手续费 | 1,138.14 |
购买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 | 115,775,000.00 |
加:利息收入 | 8,976,812.74 |
出售大额可转让存单 | 25,000,000.00 |
投资收益 | 179,236.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27,347,65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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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3年1月3日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正式变更名称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通力装备”)分别与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公司及通力装备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目前状态 |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 | 19246201040666669 | 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 正常 |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 | 1203281629200167881 | 超募资金 | 已注销 |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577904089310908 | 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 | 正常 |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355900100100275768 | 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发行费用 | 已注销 |
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 | 19246201040026666 | 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 | 正常 |
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 | 1203281619200148516 | 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 | 正常 |
注1:公司银行账户 19246201040666669 及通力装备银行账户19246201040026666的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该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下属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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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统一管理,其本身并无加盖公章亦无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此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名义签署;注2:公司银行账户 577904089310908的开户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该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下属分支机构,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统一管理,其本身并无加盖公章亦无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此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名义签署;注3:公司银行账户 1203281629200167881 及通力装备银行账户1203281619200148516的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该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下属分支机构,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统一管理,其本身并无加盖公章亦无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此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名义签署。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 | 19246201040666669 | 13,677,709.22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577904089310908 | 20,386,199.46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 | 19246201040026666 | 85,172.46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 | 1203281619200148516 | 193,198,578.30 | 活期 |
合计 | 227,347,659.44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20,478.13 万元调整至10,478.13 万元,调整金额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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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957.48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687.47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 7,644.9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07 号),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23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金额 21,461.99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除用于保本理财产品存款11,077.5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2,734.77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
况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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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置换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承兑汇票支付金额 | 已置换 金额 |
1 | 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 836.44 | 753.00 |
2 | 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 | 300.00 | - |
合计 | 1,136.44 | 753.00 |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40,000.00 万元(含超募资金、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理财产品 | 发行人 | 本金余额 | 期限 | 产品类型 | 备注 |
兴业证券兴动系列自动赎回浮动收益凭证第 256 期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3/21-2024/3/20 | 本金保障型 | 理财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775,000.00 | 2023/8/23-2026/8/23 | 本金保障型 | 理财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8/25-2026/8/25 | 本金保障型 | 理财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8/29-2026/8/29 | 本金保障型 | 理财产品 |
合计 | 110,77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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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20,478.13 万元调整至 10,478.13 万元,将调整的金额 10,000万元、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 21,461.99 万元、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建设“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并使用上述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由全资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5,864.64 |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22,977.6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22,977.6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9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 是 | 20,478.13 | 10,478.13 | 9,347.91 | 9,347.91 | 89.21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 | 否 | 5,041.20 | 5,041.20 | 1,050.16 | 1,050.16 | 20.83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 | - | - | 31,461.99(注) | 3,579.61 | 3,579.61 | 11.38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4,519.33 | 55,981.32 | 22,977.68 | 22,977.6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确定投资方向 | 21,345.31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1,345.31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55,864.64 | 55,981.32 | 22,977.68 | 22,977.6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 不适用 |
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64.64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21,345.31万元。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调整的10,00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27日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的账面余额21,461.99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00.00%)及自有资金3,538.01万元,共3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公司将使用上述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由全资子公司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0,478.13万元调整至10,478.13万元,调整金额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7,644.9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6,957.48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87.47万元,合计7,644.9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7号”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除用于保本理财产品存款11,077.5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2,734.77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
注:公司拟使用“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调整的 10,00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 21,461.99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 100.00%)用于投资建设“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此处包含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 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 10,478.13 | 9,347.91 | 9,347.91 | 89.21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0,478.13 | 9,347.91 | 9,347.91 | 89.21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于 2023 年 3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20,478.13 万元调整至 10,478.13 万 元,将调整的金额 10,000 万元、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 21,461.99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