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科学调度各种资源,积极探索做大做强的新途径,带领全体员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面对经济下行影响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上下紧密围绕工作大局,奋勇攻坚,勤勉尽责,强化经营管理,确保产品品质,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引进优秀人才,加强研发投入。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团队建设,通过激励性薪酬机制、股权激励机制等多方面措施,不断引进优秀研发人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涉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多个专业技术领域的研发人员48名,占员工总数的11.03%。
(二)提升服务,深化合作。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专业的技术和周到的服务,公司与中车青岛、中车长春、中车唐山、北京地铁等国内主要整车制造厂商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已被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多种型号动车组列车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成都、沈阳、青岛、土耳其伊兹密尔、新加坡、印度孟买、印度诺伊达等城市地铁车辆。同时,公司设立了系统的客户需求响应机制,能够全方位、高效率地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在青岛、长春、唐山等主要客户所在地长期派驻工作人员,保证与客户的及时沟通接洽,并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针对客户突发性、临时性需求,公司建立了一支技术水平高、响应速度快、服务周到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对于无法远程解决的问题,可以在八小时之内到达客户现场开展问题处置工作。
(三)强化生产品质控制,保证产品入库质量。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强化生产过程中的品质控制,提高和改善产品品质和产品交货期的水平。在生产过程的不同工序中,公司要求车间人员实施自检和互检,质量部、车间管理人员对生产过程的质量实施质量监控,对关键控制点实时管控。当生产部自检或质量部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质量部、生产部及技术研发中心就产品品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并进行改善,提高品质保障的程度。质量部根据生产和服务相关内部控制程序对产成品进行最终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确保产品入库质量。
二、公司治理情况
(一)持续完善公司的治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各项治理制度,健全治理体系。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实施;能够保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与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监管机构之间的交流
2023年,董事会通过传阅文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和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与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一方面,公司董事会议邀请监事列席,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对监事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高度重视,仔细研究,合理吸收,及时改进,并明确答复;另一方面,董事会定期听取经营管理层工作汇报,并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公司发展情况,有效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及时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三位委员均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编制定期报告等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功能,为相关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订考核标准并对上述人员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针对公司发展,广泛搜寻合格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储备。
4、战略委员会
在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在公司对外投资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核查、监督、调研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外投资、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方案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并提出执行、整改和完善的意见或建议。
三、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和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召开次数及审议事项情况如下: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召开日期:2023年1月13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召开日期:2023年4月28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7)《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9)《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2023年5月20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2023年6月26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2023年8月9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议案》
(3)《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7日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和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及授权事项。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2023年6月7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2023年8月25日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议案》
四、2024年工作重点
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努力完成公司各项指标,保持公司良好的发展势头。不断提升和完善公司治理,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2、继续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关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和透明度。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