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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4-012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B股票代码000761、20076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郑政利陈立文
办公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
传真024-47827004024-47827004
电话024-47827003024-47828980
电子信箱zhengzhengli76@126.combgbc000761@126.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钢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

2023年,全球钢铁市场低迷,钢铁行业运行环境严峻,行业水平持续走低,总体呈现“供给弹性大,需求恢复慢”的发展形势,钢材出口增长和国内制造业用钢需求上升成为支撑钢产量增长的主要动力,建筑业用钢需求收缩成为消费量减少的主要因素,进口矿价同比虽然有所下降,囿于美元升值的影响,钢企成本重心实际下移幅度小于钢价降幅,行业整体利润同比下降,效益指标均处于近年来较低水平。

在“双碳”目标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共同影响下,我国钢铁行业正经历深刻的供需结构调整。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攻坚阶段,同时也是2035远景目标积淀蓄势的关键时期,钢铁行业供给端预期变化不大,需求端有望温和复苏,“板强长弱”格局或将延续,同时在“双碳”的大背景下,国内钢铁企业将面临“行业绿色化、产品高端化、流程智慧化”等一系列挑战与机遇,国内钢铁行业也将迎来三个时期共存的局面,即“供给平台期、需求调整期、盈利分化期”。面对这些挑战,钢铁行业将面临着必要的调整和应对措施,企业需要更加注重提高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加强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寻求新的增长点,应在规模基础上聚焦做强,深耕业务基本盘,以技术创新夯实产品核心竞争力,加速向高端化、绿色化、高效化、智能化转型。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钢铁冶炼、压延加工、发电、煤化工、特钢棒材、铁路、进出口贸易、科研、产品销售等,引入世界先进装备技术对钢铁主业实施装备升级改造,基本建成了精品钢材基地,形成了60多个品种、7500多个规格的产品系列,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汽车表面板、家电板、石油管线钢、集装箱板、船板等主导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机械制造、能源交通、建筑装潢和金属制品等领域,并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

2、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采购模式包括国内采购和国外采购,国内物资采购模式为协同采购、统一招标(公开、邀请)、询比、竞价、谈判等方式进行。国外物资采购通过长协采购、直接采购、公开和邀请招标、询比价、竞谈、磋商采购等模式进行,主要由本钢国贸公司代理。

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主要以期货销售为主,销售渠道以直供、流通及工程为主,按月提前组织合同订单,按合同订单组织生产。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渠道,不同行业特点,推行期货后结算、一厂一策、指数定价等多种价格政策销售方式;外销则是由本钢国贸公司代理公司的出口业务,并由公司支付代理费用。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聚焦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全面落实鞍钢集团"7531"战略目标和本钢集团"1357"工作指导方针,历经了改革的深化、市场的淬炼,深入推进精益管理、极致效率提升、对标降本、核心品牌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凝聚了全体干部员工"引领新本钢、支撑新鞍钢"的强大能量。建立以全面预算和计划值管理为基础、以效益为中心、以销售为龙头,以财务为核心、以对标为抓手、以强力推进汽车板“一贯制”管理为统领的经营管控模型。坚定战略定力,强化"销研产"联动,大力推动全流程质量“一贯制”管理,以用户为中心、满足用户需求,强化产业链生态圈建设,打造汽车钢品牌竞争力,增强企业核心功能。牢固树立"向改革要效益,靠改革促振兴"的责任意识,坚持创新驱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提高新质生产力。坚持"人才兴企"战略,以精益管理为抓手,加大选人、育人力度,推进组织绩效“四三转换”模式,深化人才赋能企业发展。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转型之路,推进产业数字化,集聚转型动力,加快打造"以汽车板为引领极具国际竞争力的精品板材基地和国内一流优特钢基地"步伐,取得来之不易的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业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46,181,979,851.0644,114,652,440.6444,459,650,119.113.87%55,147,123,275.3055,507,214,587.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17,009,969,496.0718,789,151,216.6218,789,151,216.62-9.47%22,500,969,014.3022,500,969,014.30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57,814,969,351.6562,616,621,627.6062,616,621,627.60-7.67%77,912,144,981.4677,912,144,98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2,574,163.92-1,232,976,557.37-1,232,976,557.37-41.33%2,500,582,902.582,500,582,90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67,775,288.69-1,416,415,028.51-1,416,415,028.51-45.99%2,517,758,656.142,517,758,656.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29,351,258.301,276,362,965.561,276,362,965.56239.19%413,473,454.04413,473,454.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240-0.3000-0.3000-41.33%0.60000.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240-0.3000-0.3000-41.33%0.4960.4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73%-5.68%-5.68%-4.05%11.88%11.8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5,784,242,237.2314,783,166,967.8012,935,206,488.3714,312,353,65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24,016.34-1,052,469,640.02-240,873,918.19-496,754,62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931,650.60-1,078,210,989.45-327,965,565.23-732,530,384.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3,913,987.481,828,723,294.33190,084,866.44-523,370,889.9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9,06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9,19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58.65%2,409,628,0940质押110,000,000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58.65%2,409,628,0940冻结102,100,000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7.95%737,371,5320不适用0
管辉境内自然人0.70%28,730,0000不适用0
高涛境内自然人0.58%23,750,0000不适用0
张文友境内自然人0.47%19,149,967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35%14,228,7490不适用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其他0.25%10,285,1000不适用0
贾蓬境内自然人0.23%9,430,0000不适用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三组合其他0.22%9,090,2000不适用0
周伟境内自然人0.22%8,996,3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管辉通过投资者普通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730,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8,000,000股。张文友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9,149,967股。周伟通过投资者普通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64,5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8,831,800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退出00.00%00.00%
李纯厚退出00.00%6,885,4000.17%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新增00.00%10,285,1000.25%
贾蓬新增00.00%9,430,0000.23%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钢转债1270182020年06月29日2026年06月28日563,102.41第一年为0.6%; 第二年为0.8%; 第三年为1.5%; 第四年为2.9%; 第五年为3.8%; 第六年为5.0%。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10张“本钢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15.00元(含税)。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5月2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钢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61.89%56.42%5.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06,777.53-139,183.7910.89%
EBITDA全部债务比2.91%11.00%-8.09%
利息保障倍数-2.430000-0.750000368.00%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与本溪钢铁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入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拟置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目前公司正在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副总经理刘岩松先生的父亲刘刚先生于2023年7月20至8月9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刚先生构成短线交易行为,刘刚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刘岩松先生和其父刘刚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短线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已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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