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安国纪: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因个人原因已于2023年4月份向公司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独独立立董董事事基基本本情情况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伟,现已离任公司独立董事,1978年出生,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律硕士及美国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法学硕士(LL.M.)。曾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和管理合伙人,现任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上海政法学院校外硕士导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二、、

年年度度履履职职概概况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1100/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董事会重要事项审议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中重要事项都进行认真审核,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期内,根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作为主任与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听取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对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给予指导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持续为公司选拔和推荐优秀的管理人才,努力促进公司绩效管理水平。任期结束后,本人向新任独立董事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和相关的制度规定,为新任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协助。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三三、、年年度度履履职职重重点点关关注注事事项项的的情情况况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本人重点关注了并购子公司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天原”)和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板”)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督促公司处理好与承德天原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问题;督促上海金板经营团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上海金板盈利水平。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本人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董事会提名赵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张勇博先生为独立董事。本人对被选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任职期间,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间,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四、、总总体体评评价价和和建建议议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特此报告,谢谢!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孙 伟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