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4-028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召召开开会会议议的的基基本本情情况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33号)。
二二、、会会议议审审议议事事项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提案编码9.00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三、、会会议议登登记记等等事事项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33号,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传真:(021)6774290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发杰
电话:(021)57747220
传真:(021)67742902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33号
电子邮箱:gdmir@goldenmax.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四、、参参加加网网络络投投票票的的具具体体操操作作流流程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五、、备备查查文文件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一、、网网络络投投票票的的程程序序
(一)投票代码为“362636”,投票简称为“金安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二、、通通过过深深交交所所交交易易系系统统投投票票的的程程序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三、、通通过过深深交交所所互互联联网网投投票票系系统统投投票票的的程程序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所有属于本人(本公司)作为股东的一切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表决如下决议: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其中一个方框中打
“√”为准。如果委托人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法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