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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泵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4-020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寇剑主持;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的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且相关制度及体系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股东回报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意该预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坚定投资者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同时议案也考量了公司实际的经营生产状况,能够助力公司的健康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程序合法合规,并针对此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核,我们认为立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事项。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制定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寇 剑监事会主席31.86
梁卫东监事47.57
李海军职工代表监事33.01
合计/112.44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均为兼职,不设监事津贴,以其所在的具体岗位确定其薪酬。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因本议案涉及到所有监事的个人薪酬,出于谨慎性考虑,全体监事进行回避,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经营稳健,账面资金充裕,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且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能够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因此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作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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