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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分别为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独立董事黄培明女士及董事王磊先生。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的朱和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共召开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请审计机构、内审工作总结及计划、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及建议作用。会议召开的简要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3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审议 1、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全部经审
一次会议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通过
2023年1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事项进行沟通和讨论2022年年审工作计划确认
2023年4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2023年7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1、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2023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4、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2023年10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2023年12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1、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严谨敬业,审计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进场前、审计过程中、出具初步审计报告及审计完成后各个环节均保持紧密沟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关注科目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查验,在审计期间不存在重大异常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分享优秀实践和经验做法,沟通确认了内审部门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进行指导,对提交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进行审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了预算控制、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措施,及时有效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该等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

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未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经审查公司出具的内控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五)关联交易及项目实施情况事项审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交易额度未超过经审批获准的额度范围。

(六)其他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组织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专门委员会职责,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

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有效发挥了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撑,维护公司审计的独立性,较好地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及合作,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黄培明 朱和平 王磊黄培明 朱和平 王 磊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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