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有关资料,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佳俊、马晓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朱佳俊、马晓旻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王磊 黄培明 朱和平王 磊 黄培明 朱和平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