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金时: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的2508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15,388.2平方米的自有标准厂房出租给成都众合创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众合”)使用。公司与成都众合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成都众合概况

企业名称成都众合创富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D0JXD58N
注册资本人民币68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建兵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石桥路58号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成都众合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经查询,成都众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建筑面积(㎡)项目地址备注
金时印务 生产标准厂房15,388.2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2508号金时印务生产标准厂房项目已于近期通过竣工联合验收,公司拟将该房产用于对外出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该项目列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乙方:成都众合创富商贸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房屋:位于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2508号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5,388.2平方米(以测绘报告面积为准)。

2、租金、服务费税率及价格:每月每平方米计租面积的含税租金及物业服务费见下表。双方确认,租金及物业服务费的适用税率分别为9%和6%,如将来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适用税率进行调整,则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税率为准。

3、支付方式:承租人应于本合同签署日后五日内支付合同定金100,000.00(壹拾万元),后续若出租方交付房屋,定金自动转化为首期租金。承租人应于免租期开始后五日内支付保证金以及“租赁期限”内第一季度“租金”和“服务费”(按合同条款中约定标准计算)。承租人保证在“移交日”之后的每个季度的第一天的当日或之前,无需任何通知,向出租人预先支付该个季度“租金”和“服务费”,并不得作任何扣减或抵销(但本合同明确规定可以或出租人明确同意的扣减或抵销的除外)。在“租赁期限”开始时的第一个季度或租赁终止时的最后一个季度中,对于承租人使用“房屋”不满一个月的,其“租金”和“服务费”应按比例结算,即用当月使用“房屋”的实际天数除以当月的日历天数再乘以该期间所适用的每月“租金”计得。其中,第一个月经结算后的“租金”和“服务费”与预付月“租金”和“服务费”的差额应在第二个月的“租金”和“服务费”中予以扣减。

4、租金、物业服务费及租期

(1)厂房租赁期限:壹拾年,暂定自2024年4月25日起至2034年4月24日止。(具体起租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房屋”租金: 14 元/㎡/ 月(含税),物业服务费: 4 元/㎡/月(含税))

(2)递增:每两年递增5%.

(3)免租期(3个月):暂定2024年 4 月25 日至 2024年 7 月 24 日(具体以实际交付之日起3个月为装修免租期)

5、保证金: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保证金数额为:一个月租金及物业服务费之和,即¥276,987.60元(贰拾柒万柒仟壹佰捌拾贰元整)(承租人应在免租期开始后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

6、违约责任:下列每一事件均构成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承租人没有支付本合同要求的任何一期的到期“租金”或任何其他到期款项,且逾期超过30日的;

(2)除非本合同另行允许,未经出租人事前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相关利益抵押、出质或另行处置;

(3)承租人申请解散、破产、被接管或清算、责令关闭。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拟出售金时印务100%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本次出租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