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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是综合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投入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各项战略规划稳步推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0,712,145.02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0,391,871.15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

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日(2024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

454,455,359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03,658股后的股本453,651,70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560,394.59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26%,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391,871.1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8,560,394.5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562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指生产集成电路、二极管(含发光二极管)、三极管、太阳能电池片的设备的制造)”,属于高端装备在半导体、光伏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领域的应用。

半导体行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支撑,广泛应用于5G通信、计算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下游终端应用市场,是现代经济社会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薄膜沉积设备是半导体前道工艺设备的核心设备之一,受下游晶圆产线扩产、先进制程和新兴工艺的驱动,行业拥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成长性。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市场壁垒和客户认知壁垒,国际市场目前主要被海外大厂垄断,国产替代趋势明显。伴随着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和产业投资基金不断的落实与实施,本土半导体及其设备制造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而薄膜沉积设备作为半导体制造的核心设备,将会迎来巨大的进口替代市场空间。

同时,薄膜沉积设备是太阳能电池片制造环节的关键设备之一,受益于光伏行业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前景广阔。在光伏行业“降本增效”的发展趋势推动下,光伏电池片技术迭代迅速,相应量产和扩产需求催生更多的生产设备需求,

具备相应技术储备和研发实力的公司面临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级微纳制造装备领军企业,当前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段。在半导体领域,目前ALD设备基本由国际厂商垄断,公司是行业内极少数的新进入者和国产厂商,并开发了半导体CVD设备。在光伏领域,公司是行业内提供高效电池技术与设备的领军者之一,与国内头部光伏厂商形成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972.13万元,同比增长145.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39.19万元,同比增长399.33%;全年研发投入30,814.00万元,同比增长122.65%。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段,未来需要根据下游行业技术迭代和创新需求,与下游客户合作开发,不断推出新产品、新量产化工艺技术,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新产品、新工艺的市场推广力度,提升市场份额。此外,公司在手订单充裕,随着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也逐步增大。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3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

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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